在保罗·莱曼的“人的力量”一章中,基督教伦理与人文主义的并列被放在了最前面。因此,莱曼解释了基督教伦理是如何突然遭到竞争对手人文主义的挑战的,人文主义是如此有吸引力的一种模式,吸引了许多信徒。莱曼写道:“因此,哲学伦理学面临着一个充满活力和说服力的批评者和对手。”问题变成:当我们想要相信人的基本力量和潜力时,我们如何相信上帝?也就是说,莱曼假定道德相对主义仍然是一种可能性。换句话说,没有人需要用一种价值来取代另一种价值。学者Weiss强调完美本身是任何人类的终极目标;相反,最好考虑人的潜力。“此外,完美不是指完成和完整,而是指在实现的过程中变得完美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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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曼继续引用弗洛姆的话,弗洛姆坚信生产力是人类评估自己和自己在时间中的进步的要素。其他学者和哲学家不同意这种观点。亚里士多德强调美德是最终的目标,而康德则依赖定言令式及其格言,引导人们说“我应该,故我在”。莱曼继续将康德和魏斯关于人的自由的理解与基督教联系起来。因此,莱曼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问题:是什么迫使人们做出道德判断?无论人们的决定是好是坏,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指责或赞扬他们?魏斯阐述了他所谓的“基本伦理原则”,他的意思是,每个人都应该以“我能,故我应”为生活准则。记住这一点,人就对他作出的决定负责,而且只有他自己负责。莱曼阐明了一条历史弧线,它确定了邪恶问题在多大程度上困扰着那些努力研究人类自由概念的宗教学者。这些问题引发了莱曼的另一场辩论:人类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培养自爱,而不是对邻居的爱? These and many more questions are vital ones which Lehmann comes to address.

    参考文献
  • 莱曼,保罗。基督教背景下的伦理学。KY:威斯敏斯特John Knox, 2006年。